如何辦理入藏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規定,外國旅遊者、臺灣同胞和海外華人(香港、澳門居民持中國特區護照或回鄉證者除外)在藏期間不允許自行旅遊,不論客人人數多少,必須有組織、有計劃地組團旅遊。
凡有組織的海外旅遊團隊須由其委託的旅行社向西藏自治區旅遊局及其各地辦事處申請【進藏確認函】(入藏函、入藏證、入藏紙)
【有組織的海外旅遊團隊】:是指一人以上,必須有接待單位(旅行社),提供包含導遊、車子及住宿服務的旅遊團隊。
除了最基礎的入藏函,還要根據您的旅行路線,可能還需要辦理以下幾種證件。不過請放心,大旺旅行社將根據確認好的行程,為您代辦所有必需的證件。
入藏函
進入西藏自治區的必備許可證,適用於拉薩、日喀則、納木措等常規開放區域。
外國人旅行證
若行程包含珠峰大本營、山南、林芝部分地區等非完全開放區域,需額外辦理此證。
軍區許可證
若計畫前往阿里(岡仁波齊)、波密然烏、山南邊境等地區,則需要辦理最高級別的軍區許可。
有效護照清晰掃描件(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
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
年滿65歲長者須提供醫院健康證明書,證明書上須有醫生簽名,並蓋醫院的章。才能辦理。
由於審核時間相對較長,建議您至少提前30天提交申請。另外請注意,乘坐飛機進藏必須持有入藏函正本,而乘坐火車則可以使用影本。
入藏函及相關政府證件本身是免費的。但由於申請過程複雜,必須由西藏本地旅行社代為辦理,因此旅行社會收取相應的服務費。費用會包含在您的整體團費中,具體金額因行程和旅行社而異。
不行喔! 入藏函屬於官方文件,抵達西藏後,必須第一時間將入藏函交由導遊保管,行程結束後,由旅行社統一交回旅遊局官方,任何理由都不允許將入藏函帶離西藏。
不行喔! 辦理入藏函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旅遊時間、旅遊路線等詳細行程說明,沒有申請的路線,無法臨時增加。
























